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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川县总医院【人民医院院区】2024年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公告

来源:黎川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:2024-07-31 09:31 浏览次数:17013次



黎川县总医院【人民医院院区】

招收公告

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


据工作需要,黎川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10名。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:



01

招聘岗位及人数









02

招收条件



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(三)服从分配,团结同事,吃苦耐劳,乐于奉献;

(四)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;

(五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(六)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;

(七)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(2023届、2024届);

(八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
1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
2.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;
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
4.有吸毒、赌博等不良嗜好的;

5.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;
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7.其他不适宜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。






03

招收程序




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见习协议签订等程序进行。



一、报名
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
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4年8月2日,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2:30—5:30。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
2.报名地点:黎川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,联系电话:13870422306,联系人:喻老师。

3.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(原件与复印件):

(1)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信网打印的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;

(2)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;



二、资格审查

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。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,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招收资格。


三、见习招收

招收合格的人员须签订《黎川县青年职业见习计划职业见习协议书》。







04

见习待遇



1.见习期待遇为1740元/月,见习期间,不缴纳五险一金。

2.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,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。

3.见习期间,如遇政策性清退,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,见习协议即行终止。